十二月 14th, 2009 • 壹周 • No comments
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
做好自己“功课”的中国高兴地于12月7日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希望以自己的身先垂范促使为期两周的大会最终能有个实质性的成果。但是,“模范生”的如意算盘打空了。“负责任的大国”并不鸟中国,美国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只减少17%,欧盟提出到2020年减排20%,日本鸠山由纪夫政府提出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但要求美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参加减排。瑞典环境部长说:“如果没有看到美国和中国拿出更多的行动和更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欧盟不会将自己的目标提高到30%。”而美国代表则回应:“全球碳排放有五分之四来自其他国家,如果其他国家不做行动,会很大程度上减少美国目前所做的努力。”
而发展中国家内部也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小岛国家图瓦卢提出,在已有的《京都议定书》之外,另建工作小组,来商讨一个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全球协议,将所有国家纳入强制减排行列,否则将停止谈判。
developed国家在一旁偷笑,中国、印度、巴西、南非等developing国家则脸上挂不住,也坐不住了。内部都不团结、摆不平,还怎么将矛头一致对外?
12月8日,“丹麦文本”的消息不胫而走。这份被世界自然基金会气候变化项目负责人卡斯腾森称为意在取悦富国和有权力国家的“丹麦文本”,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责任,并为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在2050年分别各定一个人均碳减排目标,发达国家民众将可比发展中国家人民排放多一倍温室气体。同时,该文本没有就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援助作出明确规定,但规定2010~2012年发达国家每年应向发展中国家援助100亿美元。
而根据《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暂不履行减排义务。不仅如此,还可借由与他国企业或机构开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实现的核证减排量经向发达国家转让获益,而发达国家也可由此履行议定书的减排承诺。
这会越开越感觉像是场“鸿门宴”。
一改以往行事低调的做事风格,这次中国代表团每日都有“新闻吹风会”。而中国谈判代表也不失时机地表达对他国的不满。中国首席谈判代表苏伟在谈到发达国家提供100亿美元的援助时说:“全球人均才两美元,这还不够我的发展中国国家的同事在这里买杯咖啡。可能我的听力不太好,有些人说的可能是来买棺材都不够。”
随着大会进入关键的第二周,更多部长和国家领导人将与会,较量还将继续。而刚在奥斯陆领奖的新科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到来,能否带来新的气息?
抢救我们的未来和我们的孩子的未来不能等,而拯救我们的房子也一刻不能再等了。事实上,面对时刻可能出现的推土机,拯救我们的房子也是在拯救我们自己。
7日,北大法学院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
五教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该条例进行修改。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像是遥远的图景,推土机能进,而且毫不客气地推进,才是中国式的现实。我们不缺血的教训,只是要多少次的教训,才能换回正途?不要等到“触目惊心”的时候,才幡然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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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7th, 2009 • 壹周 • No comments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训教导人们,人在本质上是从善的,虽然有时会因迷茫或无知做些狗屁倒灶乃至伤天害理的事情,但循循善诱,还是能够改邪归正。这一观念在为人处事及处理社会关系中有很好的协调作用,确能融洽关系,和谐得很。但要把它引入法律制度设计中,却不是个很好的主意。
法律作为规制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应通过明确的条文内容叫人不为恶,不愿或不敢为恶。这就要求立法者在创制法律过程中,应以人都有从恶的可能出发,通过各种制度设计制止恶人为恶的各种可能。而如果让“我们都是好孩子”的理念贯穿立法过程的始终,则立出来的法可能你好、我好大家未必好。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其法律位阶低于国家根本法的宪法,低于《物权法》,却仍旧能以对私产的极度不屑屹立不倒,其实也不是奇观。国内以违宪违法之身尚处有效实施当中的规定不在少数,但似《拆迁条例》借拆迁激起四方民怨的却也不多见。而细看该条例中的个别规定,实在叫人提心吊胆:恶人好当,恶行却不好治。
1.拆是必须的
根据《拆迁条例》第15条的规定,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如果被拆迁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仲裁,也可以起诉,但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也就是说,在法院有个最终结果之前,被拆迁人的房子就可能已经呜呼哀哉了。即使最后法院说被拆迁人可以不搬,他的房子也因被推土机铲平而不可恢复原状。
当然,在已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被拆迁人拒绝搬迁似乎说不过去理,先拆和后拆的差别的问题严重性好像还不大。而如果双方还未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拆迁人即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那其中的问题就大了去了。
《拆迁条例》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此条虽然对于拆迁人在诉讼结果出来之前继续拆迁行为设定了前提,但所谓“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却像是硬塞的“礼物”。既然双方就补偿安置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拆迁方这一单方行为跟强买强卖又有多大区别呢?
2.强拆有理
如果拆迁人“宅心仁厚”,在行政部门裁决或法院诉讼期间,并未实施拆迁行为,裁决作出后,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按照《拆迁条例》第17条的规定,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对于这一条规定,用一句上海话“哈丝它宁”可以概括。政府出面,吆喝强拆,完全不顾中立监督者的身份。补偿安置协议和拆迁仲裁或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裁决是否执行,利益关联方也应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这其中根本就不应由政府来插一脚。即使裁决是由政府部门作出,也不应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而是拆迁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裁决。
《拆迁条例》不仅没有规制恶行,反而纵容恶行,并以违宪违法的手法,其结果必然是极具危害性的。潘蓉的教训如此,唐福珍的教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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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nd, 2009 • 壹周 • No comments
杨书记出事了!
在云南宣威龙场镇上,这些的消息被人口耳传递着。接获读者报料,《生活新报》的记者赶往该镇去探个究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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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又宕机了!虽然不确定是否因本博内容引起,但为了不影响本博所在的网络空间里的其他兄弟姐妹,同时也为了践行网络空间服务商的要求,只有贴出不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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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3rd, 2009 • 壹周 • No comments
周四去报摊买《南方周末》,接过报纸时听到摊主嘀咕了一句“都是奥巴马”。
是的,奥巴马四天三夜的中国之行,无论是在上海与青年对话,还是国宴中吃的“四菜一汤”,抑或是游故宫、登长城,均成为各大媒体热议的话题,叫人不想看见也难。然而,“奥巴马热”却并未烧起来。
奥巴马很严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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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16th, 2009 • 壹周 • No comments
2009年入冬的第一场雪,比往年来得更早一点,也更大一点,更猛一点。11月1日,北京降下22年来最早的初雪。随后,又分别在9日、12日下了两场雪。11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降下了该市54年以来最大的一场雪,达到暴雪级别。同时,山西、陕西、山东、河南等地近日也连续遭遇暴雪和大雪袭击。
极端、恶劣天气的频繁出现,本该是激发对生存环境的忧虑并对生活方式进行反思,“救救地球”是主题,不成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大喊一声:此雪乃我造!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胜不过咱的妙手人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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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9th, 2009 • 壹周 • No comments
上个月底,郑州市公安局出动三百余名警力,兵分十数路,突袭市区内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场所,集中打击涉黄涉赌行为。虽然最后只当场抓获九名违法犯罪人员,但事后公安局还是通过媒体公布了打击行动中的
照片,一方面想以儆效尤,一方面则宣示战果。照片内容很丰富,人物表情也相当写实:光头警察男揪住全身赤裸的小姐的头发,小姐一脸惶恐,双手抱在胸前跪在地上。
让郑州市公安局始料不及的是,“小姐裸照”发布后,舆论一边倒地谴责光头男,尊重小姐隐私的言辞则不绝于耳,认为这是公权力作秀的言论也不少。也是,小姐也是人,虽然这个行当臭名在外,但既不偷也不抢,尽管没能为直接拉抬GDP几个点数作出贡献,但好歹也在金融危机这个危难时刻安慰了不少痛苦的心,为各地促和谐、保稳定尽了一份绵薄之力,好端端良民表现,当然起码尊严应受到尊重。但是,光头男用力揪住毫无反抗力的小姐的头发,迫使其面向镜头,却将小姐最后的尊严都给抛弃掉了。这完全是无视小民权益的官方作派的另一种演绎,也无怪乎会引来众人感同身受。
有公权力作后盾,说话、干事就是有底气。
王峥嵘,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政委,2004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仆”。也就在同一年,这位公仆,通过关系和一些手段,“偷”走了别人的身份,让自己的女儿顺利被大学录取。而罗彩霞,这个被偷走姓名的人,在2009年才恍知自己的身份被“窃”之事,遂通过自力救济,寻回了身份。事情的最新进展是,王峥嵘,被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有权者的落马下台,不因别的,皆因其不识权力究竟为何物。权力,乃人民赋予也。虽然在我国的政治法律语系中,人民与权力之间的社会契约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也在似是而非的空间中来回折腾,但对权力边界的认识是有共识的,也就是权力应受限制。公权不是一张“绿卡”,可以任意通行,当侵犯到权利的领域,公权也就成了一副“手铐”。
然而,很多人一味地相信公权就是天,就是地,就是永远不走的“护身符”。早前某副局长的一句“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让人见识到权力的咄咄逼人之势,现在又有“史上最牛官腔”开腔。上个月,在广州的一个交通整治会上,当一名记者就“封闭道路是否该事先告知市民”采访交警时,广州市某国企一高管却撂下一句话:“那么我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诉你啊?臭不臭也要告诉你?”事后,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作出批示:“政务公开是我们对市民的郑重承诺,绝非戏言。‘最牛官腔’令人心寒。必须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教育监督,坚决纠正个别干部漠视公众的恶劣作风。”
是得好好教育教育,还得写个检讨,表表决心。但是,光教育还不行,必须动点真格的。如果没有实质一点的监督措施,拿权利不当回事,拿权力当盾牌的戏码会一再上演。这不,山东日照东港卫生局的女局长也“
放肆”了起来。
讨要养老钱的被辞退老人:能不能给解决应交未交的养老保险金。
女局长:你不是很厉害吗,都去法院了,人家不是给你解决了吗?
老人:是你们逼得,你们不给解决,我只好诉诸法律了。
女局长:放屁,我们没有逼你,是你自己去的,简直是胡说?!
老人:你怎么骂人啊!
女局长:你就是放屁,对待坏人没必要客气!
老人:你这么骂人,你能做好你的局长位置吗?
女局长:我的位子很稳,不用你操心!
女局长底气真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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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8th, 2009 • 时政 • No comments
为了自证清白,孙中界砍伤了自己的手指。不过,还好,这一刀没白挨,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公开承认了错误。而数以千计的被“钓鱼”者仿佛从这一血的代价中看到了希望,纷纷聚集在南汇区执法部门,要求“翻案”,并退回罚款。同时,自11月1日起,上海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黑车专项行动。
政府的每一次进步仿佛都凝结了血的代价。孙志刚借由他的非正常死亡废止了长期存在的收容遣送制度,无数个结石宝宝和破碎的家庭直接把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制度推进了坟墓,孙中界则通过断指将“钓鱼执法”送进了历史的大牢。但是,孙中界的血本可以不用成为促动政府进步的原动力。
如果执法大队依法办事,可能就不会有“钓鱼执法”的容身之处。据
西安一运管人员说,交通部解释称,有无证经营行为的“黑车”必须是在固定地点停靠“摆埠”候客的自备车辆,车辆行驶途中被人拦下而将人送至某一目的地的,无论驾驶员是否收取运费,一般不得视为违章进行处罚。据此执法,上海被“钓鱼”的司机当不属违章应受处罚之列。然而,执法人员却“钓”得甚欢。之所以会如此,执法大队也有其苦衷。
一是指标压力。量化工作任务,这在行政机关里常见的工作方式。有指标压力在身,工作是有动力了,但也生出无事也要制造事端的邪念,毕竟,全年指标完不成,年终考核通不过,只能去喝西北风了。闵行区委的党务公开网站上,就曾张贴过一份《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该总结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溢美之词溢于言表,但现在上海市交通局和执法总队却对指标方面的问题三缄其口。
二是混口饭吃。执法大队每年获拨的政府财政资金有限,为维持“生计”,只有靠罚款。前述运管人员形容此为“生活令人无法高尚”。于是,“鱼”越“钓”越多,钱也就越收越多。
自断财路和仕途,执法大队不会那么笨,倘若制度上不改变,执法大队还会“义无反顾”地“钓”,或者换个花样去“钓”。但是,即使在现在这样的行政环境里,孙中界本还有其他可能不去自残而寻回清白。
司法,作为公民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就是站在正义的立场,独立、公正地解决是非。然而,摆在孙中界面前的司法却将本该端平的天平倾向了政府这一边。
2005年,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曾给交管部门提供过一份《司法建议书》,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如果没有其他违法情形,也没有诱使行为人违法,仅仅是使行为人暴露违法的意图,该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应当可以采信”。这直接以司法的口气,向交管部门明示,“钓鱼执法”可行。
2008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出台了一份《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交通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一起研讨制定的。据悉,交管部门曾提供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份调研报告,建议法院不要将“暗乘”人员的身份界定为协查人员,否则显得与行政机关关系太过紧密,使其在收集证据的客观公正上存在瑕疵。另外,在制定上述意见时,被邀请参与研讨的多位上海法学专家,被告知意见是为“暗乘”取证寻找法律依据。
司法袒护行政,却把受害的公民晾在一旁。即使是已发生“暗乘”被被“钓鱼”司机所杀而司机被判死缓的教训之下。至此,孙中界已无退路,为证清白,只有自己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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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3rd, 2009 • 壹周 • No comments
据
《东方早报》报道,近日有泉州网友发现当地的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上班时间只有6.5个小时,比正常的时间缩水了1.5个小时。对于网友质疑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上班时间“缩水”及“太闲”的说法,泉州市政府工作人员回应说这是多年的“惯例”,上班重要是讲究“效率”,“只要把手头的事做完就行,没做完的话还是要加班,效率不高8个小时也不管用”。该工作人员认为,上班时间短并不会影响到为当地企业及群众办事,因为“当地人都已习惯了这个工作时间”。
“效率”说听上去很在理,如果办事拖拉,给再多时间也白搭。但是,作为公共服务人员,有效率地处理公事理应是其职责的内在要求,如果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交办的事,那说明能力上有问题,应该评定其是否能胜任其职。而且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及其职员,服务公众、为民办事是其第一要职,老百姓每天都要工作八小时,“公仆”们怎么能“偷懒”,自个儿找时间打盹,尤其是在老百姓在合理时间内还要急需要求的情况下?当然,在每天剩下的6.5个小时里,如果公务员们真能非常有效率地做事、解决问题倒也罢了,偏偏上网炒股、去开心网“偷菜”又让人
得个正着,不知道要说他们是真的闲的没事瞎忙,还是有事也不用急着做扯蛋玩?
刚截止报名的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又创出历史性新高,达到了146万。而
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的七年间,希望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成为公务员的人数,增加了将近16倍。“铁饭碗”虽已名不符实,但至少像每天工作仅6.5个小时的优待还是有的。
公务员不出力还能有优待早已为人所习惯,照目前参加“国考”大军的规模如此强大的情形看,这一习惯会继续习惯下去。然而,另一个已经维持五十多年的习惯却要被打破了。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个代表所代表的
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
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城乡有别,早在1953年就存在,当时的选举法规定,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八倍。1995年第三次修改选举法时,农村选民的选举权被统一规定为城市选民的1/4。
城乡有别,这在很多领域都存在。同命不同价、社保福利差别等,长期介于城乡人口之间。户口,让居民与农民变成了两条平行线。在选举权问题上,虽然中国农民绝对数量远远超过城市人口,但不能拿4:1的比例尺就划去了农民的利益。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选举法却将农民与居民做不平等对待。回归常识之路本应很轻松,却走得艰辛而漫长。
其实,平等选举权、取消农业税、推行农民医保和养老保险等都是政府理所应当应为之事,现在却“施恩”意味太浓。
中央党校有学者就说:“农村人口现在很高兴,我们应该多做些事,不然等他们回过神来,就来不及了。”
而已经来不及的事是,在世博期间,将照样会有上海市民穿睡衣裤出门。
虽然居委会干部耐心劝说,政府也号召大家尽量注意着装,但是穿睡衣出门这一沿袭了多年的传统习惯是无法在世博之前就悄然无息地被改变的。为了“面子”,政府打上了市民身上衣物的主意,这让忍受了道路施工、墙体粉刷、地铁修建等引起的诸多不便并有诸多抱怨的上海市民很受伤,不穿睡衣买点小菜、买份早点,难不成还要衣冠楚楚地点一个煎饼果子、两根油条?穿睡衣,要的就是上海那种范儿。
对于“上海迎世博规定穿睡衣睡裤不能出门”,联合早报网做了一个调查,截至目前,有四成多的人认为“上海市井文化,穿衣自由”,另有四成多的人认为“政府可倡导,但无权禁止”,只有不到两成的人认为“不符国际礼仪,限制有理”。
世博之于上海市民,应是借由内心的喜悦去迎接,而不是要被强制性地要求改变某些无关大碍的习惯去迎合。借一句时髦的话来说,哥穿的不是睡衣,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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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30th, 2009 • 生活 • No comments
如果谁说,在股海里沉浮要保持绝对的理性,那么他是会被嘲笑的。因为指数的走向常常与理性的分析结果背道而驰,从而直接影响基由该分析作出的决策的效果,也就是投资者的收益情况。市场有其规则可循,但规则并不总是一成不变地藏在某个地方等待被发现。即使最精明的投资者,拥有最丰富的想象力,也摸不透市场的本性,不是市场的对手。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市场上没有永远不败的神话。
“买入并持有”,这是奉行价值投资的投资大师沃伦·巴菲特的经验之谈。然而,经验常常是难以复制的。大多数情形下,它只是起着启迪的作用,提供一种希望的可能,却无法成功重复。就拿买股票来说,同是坚持价值投资,但买什么股票、以什么价格买入该股票、什么时候卖出,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认识,也就有不同的操作结果。即便是巴菲特本人,也有失手的时候。这说明经验理性或者权威崇拜也不总是可靠的。
自2008年1月入股市以来,我渐渐相信,绝对的理性帮不了多少忙,它无法让我找到正确的时点作出买卖决策。当然,它是很好的安慰剂,在大跌的恐慌中教人鼓励自己,迟早会涨上去的。在那个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的萧条时光里,这至少能让人暂时忘掉“割肉”的痛楚。
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应当抛弃理性,怀抱情绪化因素。这是很危险的。虽然银行账户里的钱变成交易软件里由0到9不同排列组合的一串数字,轻轻鼠标一点,数字再次排列组合,仿佛与己无关,但这不应使人有轻率的念头,随意地下一些买入或卖出的指令。情绪是很难控制的,它受很多因素干扰,不应也不能在投资决策中起主导作用。不过,有时它却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比如在买入时点或卖出时点的选择上,但这是不可持续的,不能以一次成功的经验套用到此后的操作中,而不论具体的情势如何变化。
理性决策的优势是明显的,但它不能掩盖自身的缺陷。由于市场的不可测性与人的认识和经验的局限性,理性思维总是迟滞地总结规律,并作出决策。此外,就个体人而言,由于外界诱惑和迷惑较多,人往往难以把持,绝缘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直接使理性的防护墙产生缺口,决策的正确性大打折扣。
一是太贪。我曾经有一支股票盈利比例达到80%左右,但正是因为贪婪作怪,以为它可以带来翻倍的利润,从而错失卖出的良机,最后只能接受盈利约10%的现实。贪婪是投资的大忌,但人常常不能做到适可而止。不过,教训常有,但吸取教训,真正落到行动当中,却是少之又少。尤其是在贪婪面前。当可能会赚更多钱的气泡在眼前不停晃悠的时候,人有时会控制不住内心膨胀的情绪。如果利益诱惑足够强烈,投资的理性就会被打败,从而作出错误的决定。
二是焦躁。巴菲特说:拥有一只股票,期待它下个早晨就上涨是十分愚蠢的。但是,愚蠢的人真是多啊。我也曾不止一次地幻想过手中的股票能在第二个交易日翻红,甚至是连拉几个涨停。同时,在摸不透行情的时候,面对急升与急跌的走势,总是难以安心手中的正事,需要不停地打开交易软件了解最新趋势,然后焦虑是不是该买或卖、什么时候买或卖。不安与浮躁的心情会影响判断能力的发挥,难以作出正确决策。
三是信息依赖。信息对股价的影响是巨大的,是否有内幕消息,将直接影响获利情况。然而,市场上的信息千奇百怪,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知情人爆料、市场传闻、公告澄清等,一定程度上都无法百分百给信息定性。但是,这并不影响很多人追信息的热情,并以“暂获”的信息为基础进行买卖操作。当然,如果渠道“正宗”,信息真能帮很大的忙。但普通人依据道听途说来的信息来炒股,其风险是巨大的。
投资不是投机,不能凭一时喜好来作决定。虽然说,正因为市场上有投机的因子,才有投资的价值,但理性应在投资决策中占主导。不过,绝对的理性有时也会走入武断的境地,偶尔的冲动或情绪“失控”可能会更有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因为在这个市场上,射倖的因素是排除不了的。
P.S. 此文为参加某网写作比赛所作,什么名次也没拿到,但是里面的一些东西还是可以作为警示提醒自己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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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6th, 2009 • 壹周 • No comments
金钱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激发人的斗志,成为前进路上的一盏“明灯”。金钱也是个可怕的怪物,能诱发人心底无穷的兽欲,叫人看不见自己,满眼只有欲望。让人既爱又恨的钱财,古训归之于“身外之物”,但没多少人真能大彻大悟,对其释怀,反而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挤进争金夺利的大潮中。
如果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这逐钱的游戏也无可指责之处。但是,歪点子、馊主意总是耐不住寂寞,“砰砰砰”地四处出击,打乱了规则,也惊扰了寂寞。“有钱能使鬼推磨”也不稀罕了,“有权能使磨推鬼”,而这推的结果常常又是收获黄金万两。在鬼推磨、磨推鬼的变换之中,钱与权你来我往,不分彼此,互相促进,相依相靠。
上海“钓鱼执法”争议近日纷纷扬扬,河南籍民工孙中界因被指为非法营业而以刀斩手指以示清白则再添一素材,好叫人看清楚执法大队非法执法不是个例,不是特例,而是常态行为,孙中界、张中界、王中界都上当受骗过。正规军确实是正规军,拿着权力的大棒,却干着“强盗”的活,真叫人慎得慌。
姜太公钓鱼是“愿者上钩”,饥饱不均,基本是靠天吃饭,而上海执法大队出去“钓鱼”,那叫一个“准”,钩住的猎物一个接一个地往回拉。丰富的“钓鱼”活动,让相关人员腰肥肚圆。据《中国青年报》调查,在上海闵行区至少有三个“钓头”,手下有一百多个“钓钩”。“钓钩”每“钓”到一位“非法营运”的司机,可获得300至600元奖励,“钓头”从中提取200至500元。据说,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真是一份有“钱”途的职业!执法大队这边,《中国青年报》引述《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称,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虽说执法大队有摊派任务在身,但有利可图更可以解释其积极“钓鱼”的动机。
“钓鱼”以执法为名,损伤了公权力的威信,更践踏了公民的道德良心。好心助人,却是为人设计陷害,简直是诬良为娼。以后,不仅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更不要让陌生人上车,尤其是“胃疼”的陌生人。
重庆“打黑”继续深水区作业。重庆森林里的“红”与“黑”直叫人看得目瞪口呆,“黑老大”们并不是那么“黑”,他们大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红帽子”;而政府官员也并不如他们的头衔和身份所显现的一颗红心向党为人民,心底“黑”着呢。
除了“黑老大”被抓、高官落马外,法律界人士也开始被查。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即在“打黑”风暴中倒下了。经查,身为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原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的情妇,胡燕瑜利用乌的权力与关系,大肆利用办案捞钱。另一些“翻了船”的律师则为黑恶势力“操作”案子,以便能减轻罪罚甚至是不坐牢。法律工作者牺牲正义拿法律去换钱财,不仅是人民的不幸法,也是律的悲哀。本就脆弱的中国法律,在被吃法律饭的专业人士践踏之后,还有什么脊梁让人相信它能为自己撑腰呢?
钱怎么进来是件大事,钱怎么花出去也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政府口袋里的钱怎么花,则更是叫人牵肠挂肚,想要弄个清楚,探个明白。“纳税人”,这个称呼仿佛只有在不明不白缴税的时候才能“形神合一”,更多的时候连喊个要查政府的账的力气都没有。现在可好,广州政府在网上“晒”出了账单,想看就看,想审就审,遂引来众人围观,直接挤爆了广州财政局网站。这一前无古人的做法确实吸引了无数眼球,但也不乏先天弱性。账簿点到为止的地方不少,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这“三公”消费在预算支出中没有找到相应踪迹。此外,政府预算本应由人大审核监督,广州市政府在网上“晒”政府“账本”意欲何为?讨好民众?认为人大不愿审或没精力审,自行向公众曝露“账本”?绕开人大,与民众单独玩,是想出风头,还是要给人大一记闷棍?
P.S. 回归了!忍不住寂寞又来记周记了。半年后,倒也没觉得见识有多长进,脾气却令人感到不爽。那么,就用那点儿不知所云的认识继续拼凑拼凑吧,反正就那些破事,存照留念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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