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自证清白吗?
11月 8th, 2009 • 时政 220 views
为了自证清白,孙中界砍伤了自己的手指。不过,还好,这一刀没白挨,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公开承认了错误。而数以千计的被“钓鱼”者仿佛从这一血的代价中看到了希望,纷纷聚集在南汇区执法部门,要求“翻案”,并退回罚款。同时,自11月1日起,上海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黑车专项行动。
政府的每一次进步仿佛都凝结了血的代价。孙志刚借由他的非正常死亡废止了长期存在的收容遣送制度,无数个结石宝宝和破碎的家庭直接把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制度推进了坟墓,孙中界则通过断指将“钓鱼执法”送进了历史的大牢。但是,孙中界的血本可以不用成为促动政府进步的原动力。
如果执法大队依法办事,可能就不会有“钓鱼执法”的容身之处。据西安一运管人员说,交通部解释称,有无证经营行为的“黑车”必须是在固定地点停靠“摆埠”候客的自备车辆,车辆行驶途中被人拦下而将人送至某一目的地的,无论驾驶员是否收取运费,一般不得视为违章进行处罚。据此执法,上海被“钓鱼”的司机当不属违章应受处罚之列。然而,执法人员却“钓”得甚欢。之所以会如此,执法大队也有其苦衷。
一是指标压力。量化工作任务,这在行政机关里常见的工作方式。有指标压力在身,工作是有动力了,但也生出无事也要制造事端的邪念,毕竟,全年指标完不成,年终考核通不过,只能去喝西北风了。闵行区委的党务公开网站上,就曾张贴过一份《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该总结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溢美之词溢于言表,但现在上海市交通局和执法总队却对指标方面的问题三缄其口。
二是混口饭吃。执法大队每年获拨的政府财政资金有限,为维持“生计”,只有靠罚款。前述运管人员形容此为“生活令人无法高尚”。于是,“鱼”越“钓”越多,钱也就越收越多。
自断财路和仕途,执法大队不会那么笨,倘若制度上不改变,执法大队还会“义无反顾”地“钓”,或者换个花样去“钓”。但是,即使在现在这样的行政环境里,孙中界本还有其他可能不去自残而寻回清白。
司法,作为公民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就是站在正义的立场,独立、公正地解决是非。然而,摆在孙中界面前的司法却将本该端平的天平倾向了政府这一边。
2005年,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曾给交管部门提供过一份《司法建议书》,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如果没有其他违法情形,也没有诱使行为人违法,仅仅是使行为人暴露违法的意图,该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应当可以采信”。这直接以司法的口气,向交管部门明示,“钓鱼执法”可行。
2008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出台了一份《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交通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一起研讨制定的。据悉,交管部门曾提供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份调研报告,建议法院不要将“暗乘”人员的身份界定为协查人员,否则显得与行政机关关系太过紧密,使其在收集证据的客观公正上存在瑕疵。另外,在制定上述意见时,被邀请参与研讨的多位上海法学专家,被告知意见是为“暗乘”取证寻找法律依据。
司法袒护行政,却把受害的公民晾在一旁。即使是已发生“暗乘”被被“钓鱼”司机所杀而司机被判死缓的教训之下。至此,孙中界已无退路,为证清白,只有自己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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